在我国广大农村,农民的房屋建立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面,根据规定,宅基地所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立的房屋则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农村宅基地继承可以更名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是否可以办理更名
农村宅基地继承是否可以办理更名需要符合相应条件,这就是继承者需要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该集体组织组织成员不能办理更名,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三、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综合上面的介绍,农村宅基地发生继承更名要符合相应的条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是否可以更名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